苏楚油罐车厂家为您讲解橇装加油站标准化过程中的四大问题:
一,撬装加油站是独立的个体还是特定的加油站,还是售油企业终端的延伸。
撬装加油站与普通加油站的相似之处是经营成品油,属于易燃易爆高危职业。两者的不同之处在于,加油站是基于房地产,不能移动,属于房地产。而撬装式加油站是可移动的机器设备,相对独立,属于动产。在没有法律规定的情况下,撬装站可以被视为一种加油装置和设备,有权经营销售成品油的业务,例如,作为某一加油站业务的延伸。当然,如果法律是对橇装加油站进行特别规定,即使设立了独立的个人,也应该与新建普通加油站的条件不同,否则橇装加油站将失去成本优势,难以实施。
2撬装加油站是否需要在征得同意的情况下设立,是否需要独立经营,有执照,独立核算。
政府部门对撬装加油站的重点是加强对设备来源的管理,为设备制定国家允许的安全标准和其他专业标准。在设置撬装加油站时,政府有关部门应制定相关政策,要求征得同意或备案后才能设置,否则任何市场主体都可以设置撬装加油站或设置多个撬装加油站,从而无法保证安全运行秩序;橇装站是否需要独立操作,有执照,独立核算?笔者认为撬装式加油站设备的物业价格不高,经营规模不大。因此,不应设立独立的机构进行独立经营和独立核算,否则企业成本会无形地增加,行政成本也会增加。但是,由于撬装加油站的独立性,需要明确其经营主体,并悬挂经营主体的相应许可证。例如,在目前法律没有明确规定的情况下,为明确延伸某一特定加油站,必须具备安装橇装加油站的条件,经营主体应为合格的加油站。
3是否应限制撬装式加油站的经营主体。
撬装式加油站实质上是成品油销售的终点站。当然,其经营主体只能限于具有成品油零售资质的企业。对此,管理部门要及时制定标准,加强检查,引导成品油市场的新发展、新趋势。
四、撬装式加油站发展运行规律的应急响应。
现在在中石油和中石化这两大油气公司大力发展橇装加油站的背景下,石油销售公司可以运用许多敏感的手段和策略来开拓空白领域。两者结合起来,它也是一把双刃剑,它的法律是非常危险的。企业需要注意从各个方面降低风险。
首先,仔细考虑政策的危险。一方面,企业应加强研究,积极协调、组织或参加相关职能部门的研讨会和专题会议,向职能部门提出建议和建议,依法完成滑装加油站的开发和运营;防止被行政部门处罚。另一方面,在加油站安装存在诸多政策风险的情况下,加油站的发展应该更加谨慎。如果政府不接受该项目,应考虑企业投资严重损失的风险。因此,企业在签订设备采购合同和窥探桩加油站合作协议时,应将政府的行政行为导致的合同失效作为合同豁免的条件,从而避免企业不必要的被动。
第二,要注意合同签订的询价和研究。一个合同查询,撬的资本投资重点加油站的问题,什么样的销售才能满足企业的营运资金,什么样的销售价格才能满意企业的基本要求,另一方可以有用的履行合同,合同未履行的合并能否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等等都是调查的对象,不能盲目的为了发展而发展。
第三,合同的签订应符合法律标准。根据以上分析,装车加油站必须由具有成品油零售资质的合格企业经营,因此成品油销售企业不能与不合格的合同伙伴签订合作协议经营装车加油站。否则合同可能无效。如果由中间商提供服务以方便合同的订立,企业不能选择以回扣的方式进行经营,而应签订中介合同或服务合同;另一个例子,与合作伙伴合作时,对方要求第三方被启动加油站加油,通过差价收入盈余,全国成品油价格限制应该考虑和必要的约束应该依法实施合同中。
第四,明确责任,加强加油站撬装处理。作者认为,在当前形势下,不管什么样的撬装加油站合作协议,操作处理的主要责任全部责任甚至在成品油销售公司,石油公司应该处理一般站严格撬装加油站一样,不能被合作方允许进行自己的操作,否则会带来不必要的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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